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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部门:增设泰州市泰州港口岸为药品进口口岸

2023-08-31 16:51:59 证券时报


(相关资料图)

国家药监局、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增设泰州市泰州港口岸为药品进口口岸的公告(2023年第110号)。公告称,经国务院批准,同意增设泰州市泰州港口岸为药品进口口岸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除《药品进口管理办法》第十条规定的药品外,其他进口中药(不含中药材),化学药品(包括麻醉药品、精神药品)可经由泰州市泰州港口岸进口。